對銷貿易的分類
Newegg科技商城跨境百科2022-08-1118881
從不同的角度,可將對銷貿易劃分為不同種類。
第一,從交易雙方是否出于自愿達成交易來看,可將對銷貿易分為自愿的對銷貿易(Voluntary Countertrade)和政府命令的對銷貿易(Government Mandated Countertrade) 。
自愿的對銷貿易是由企業(yè)自主進行的,主要作為一種營銷手段,以增強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
政府命令的對銷貿易,主要作為行業(yè)發(fā)展政策的一種調節(jié)手段,是指政府對于某些行業(yè)的交易,規(guī)定必須采用某種形式的對銷貿易方式。
這種政府命令的對銷貿易在20世紀80年代主要用于軍火及民用飛機等大型的抵銷交易。
近年來,由于經濟的全球不景氣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政府命令的對銷貿易,作為一種新的保護主義方式,被許多國家在越來越廣的領域所采用。
第二,從交易的融資需求來看,可將對銷貿易分為以下兩類:1.易貨及易貨類型的交易這類交易的主要特點是,交易雙方用一種或多種商品交換等值或價值近似的其他商品,通常只簽訂一份合同,不用貨幣支付。
易貨、轉手貿易和清算協(xié)定項下的交易,即屬于此類交易。
2.其他形式這類交易涉及使用現(xiàn)匯或信貸,通常使用兩個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lián)系的合同,從而將進出口兩筆交易結合起來。
互購、回購和抵銷等交易,均屬于此種形式。
本文內容根據(jù)網絡資料整理,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金鑰匙跨境贊同其觀點和立場。
轉載請注明,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