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全稱《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
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guī)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huán)境保護。
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lián)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聯(lián)苯醚是錯誤的說法)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guī)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01%。
歐盟議會及歐盟委員會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fā)布了《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和《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guī)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十大類102種產品,前七類產品都是中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
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訊設備、消費類產品、照明設備、電器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醫(yī)用設備(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監(jiān)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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