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售賣過期食品拒賠,拒絕調解 沃爾瑪超市過期食品賠償標準
Bestbuy優(yōu)選購沃爾瑪2025-07-024590
沃爾瑪作為一家大型零售商,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一直是消費者關注的焦點。如果消費者在沃爾瑪購買到過期食品并要求賠償,但遭到拒絕,且拒絕進行調解,這可能涉及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此外,如果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消費者認為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可以依照國家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如果沒有國家規(guī)定和當事人約定,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超過七日后,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應當收集相關證據,如購物小票、過期食品的照片、與商家溝通的記錄等,以證明所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然后,可以向當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要求其介入調查。如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則無需進一步采取法律行動。但如果問題無法得到滿意解決,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援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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