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其哲學著作中提出了“范疇”( category )這個術語,“范疇”指的是“可用來描述、斷言一個主體的最基本的概念”。
亞里士多德總結了十種“范疇”(基本概念):本質、量、質、關系、地點、時間、位置、狀態(tài)、活動、遭受。
在其著作中,亞里士多德使用了希臘語 kategoria 來 表示“范疇”。
kategoria 原本是一個法律術語,表示“指控、斷言”。
它由 kata (= cata ,表示 down to 或 against )+ agoreuein (當眾宣稱)構成。
英語單詞 category 就來源于希臘語 kategoria ,原本表示“范疇”。
因為“范 疇”代表的是一個基本概念,每一個范疇都代表一類具體事物,如“人”這個范疇就代表了一類生物,所以在非哲學場合, category 常用來表示“種類”。
category 和 kind 都有種類的意思。
但是catagory 更用于學術,科學分類,有理論基礎的分類。
更正式。
如: category of ships 【軍事】艦種。
kind: 可以不那么準確,有科學基矗更日常應用。
如: that kind of bread. 那種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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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的范疇理論在現代哲學和科學分類中仍然具有重要價值,在實際應用中,我們可能會遇到以下問題:
1. 如何確保一個范疇的定義能夠涵蓋所有相關事物?
2. 當面對新現象時,如何判斷其是否屬于某個范疇?
3. 范疇之間是否存在重疊或交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