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提單和海運提單:它們的區(qū)別你知道嗎?
貨代提單(House Bill of Lading, HBL)與海運提單(Master Bill of Lading, MBL)是國際貨運中常見的兩種文件,它們在法律地位、簽發(fā)主體以及使用場景上存在顯著區(qū)別。
1. 簽發(fā)主體不同。
貨代提單 (HBL):由無船承運人(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或貨運代理簽發(fā)給發(fā)貨人。
NVOCC或貨代公司作為貨物的集合者,將多個發(fā)貨人的貨物合并裝入一個集裝箱進行運輸。
海運提單 (MBL):由實際承運人(通常是船公司)簽發(fā)給貨代或者NVOCC。
這是指負責直接提供船舶運輸服務的一方。
2. 法律地位和責任范圍不同。
貨代提單 (HBL):主要適用于貨代與其客戶之間的關系,在法律上它不是物權憑證,但可以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明。
如果發(fā)生爭議,通常根據(jù)貨代與發(fā)貨人間的協(xié)議來解決。
海運提單 (MBL):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意味著持有者有權提取貨物,并且可以在國際貿(mào)易中用于抵押或轉讓。
它是船公司與貨主之間關于海上運輸契約的正式文件,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3. 使用場景不同。
貨代提單 (HBL):當貨量較小不足以單獨裝載一個標準集裝箱時,貨代會將多個客戶的貨物集中起來拼箱(LCL),此時每個客戶都會收到一份HBL。
海運提單 (MBL):適用于整柜(FCL, Full Container Load)運輸?shù)那闆r,即一個發(fā)貨人的貨物占用整個集裝箱,或者是對于那些直接與船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的大宗貨物托運人。
4. 提單信息內(nèi)容差異。
貨代提單 (HBL):通常列出的是最終收貨人、發(fā)貨人等詳細信息,因為這些信息是貨代與其客戶之間的直接交易細節(jié)。
海運提單 (MBL):則可能只列出貨代或NVOCC作為托運人,而不會具體列出實際發(fā)貨人或收貨人的信息,除非是在FCL情況下。
5. 轉讓性。
貨代提單 (HBL):一般不可轉讓,除非特別注明為可轉讓形式。
海運提單 (MBL):如果是記名提單,則不可轉讓;但如果是指示提單,則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給第三方。
了解這兩種提單的區(qū)別有助于進出口商、貨代及物流公司更好地規(guī)劃物流流程,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并確保所有相關方清楚各自的責任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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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代提單 (HBL) 和海運提單 (MBL) 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它們的簽發(fā)主體、法律地位、責任范圍以及使用場景,請問,貨代提單 (HBL) 在國際貿(mào)易中通常如何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