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的區(qū)別:不同的損失原因,不同的損失方式,不同的損失構成。
不同的損失原因。
即單獨海損是承保風險所直接導致貨物損失,而共同海損則不是承保風險直接導致的損失,它是為了解除或減輕船、貨、運費三方共同危險,而人為造成的損失。
不同的損失方式。
即單獨海損由受損方自行承擔損失,而共同海損則由受益有關方按獲救財產(chǎn)價值大小的比例分攤損失。
從實際情況看,單獨海損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損的行為而發(fā)生,兩者經(jīng)常是有聯(lián)系的。
不同的損失構成。
即單獨海損一般是指貨物本身的損失,不包括費用損失,而共同海損既包括貨物犧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損措施而引起的費用。
如下圖。
共同海損。
表現(xiàn)形式為共同海損犧牲和共同海損費用,共同海損犧牲包括拋棄貨物、為撲滅船上火災而造成的貨損船損、割棄殘損物造成的損失、機器和鍋爐的損害、作為燃料而使用的貨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貨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害等。
如下圖。
上圖為海洋戰(zhàn)艦。
共同海損的要素。
舶在航行中行將受到危險或已遭遇海難,情況急迫,船長為維護船貨安全而必須采取措施。
海難與危險必須是真實的而不是推測的。
共同海損行為一定是人為的、故意的。
損失和開支必須是特殊的。
例如船舶頂強風開船,機器因超過負荷受損,不屬于共同海損;而若船已擱淺,為脫淺而使機器超過負荷受損,則屬于共同海損。
所采取的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合理。
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貨主貨物單獨的安全。
屬于共同海損后果直接造成的損失。
例如引海水滅火,凡有燒痕等的貨物再被海水浸壞不算共同海損,原來完好而被海水浸壞的貨物的損失應計入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行為原則上應由船長指揮,但在意外情況下,例如船長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敵國船長指揮,符合上述7個條件,也算共同海損。
如下圖。
單獨海損。
是指海上運輸保險標的物受到的共同海損之外的損失,它是由意外事故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而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下面是對單獨海損的特點以及共同海損的相關知識的介紹。
單獨海損的特點。
它不是人為有意造成的部分損失。
它是保險標的物本身的損失,單獨海損由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單獨承擔,但其可根據(jù)損失情況從保險人那里獲得賠償。
根據(jù)英國海商法,貨物發(fā)生單獨海損時,保險人應賠金額的計算,等于受損價值與完好價值之比乘以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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