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pkart商業(yè)模式是什么?附平臺運營技巧
Flipkart可以算是印度初創(chuàng)公司的經(jīng)典成功案例之一。
據(jù)了解,Flipkart目前擁有1.6億用戶以及來自80多個類別的1.5億件產(chǎn)品。
Flipkart向賣家收取傭金,并以自有品牌出售。
2007年,來自德里的畢業(yè)生Sachin Bansal和亞馬遜前員工Binny Bansal一起成立了Flipkart,與亞馬遜類似,它早期通過銷售書籍進行經(jīng)營,然后進入電子、時尚、生活方式、移動電話等其他類別,后來被沃爾瑪以高達16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逐漸發(fā)展成如今在印度電商市場的數(shù)一數(shù)二的巨頭公司。
Flipkart的商業(yè)模式重新定義了印度購物形式的Flipkart目前專注于B2C模式,但起初,Flipkar是以DTC(直接面向消費者)模式銷售書籍和其他產(chǎn)品,而后轉變成將賣家和買家連接起來的電商平臺,并擴展了商品類目以使其涵蓋幾乎所有品類。
Flipkart稱,目前平臺上有來自印度各地、數(shù)以萬計的賣家,他們提供80多個類別的產(chǎn)品。
并且,Flipkart向賣家收取不同費率的傭金。
Flipkart營收與虧損Flipkart在2018財年的營收額為3016.4億盧比(約合42.6億美元),而另一方面,該公司的虧損也同比增加了5倍,達到4689.5印度盧比(約合66.2億美元)。
在2017財年(截至2018年3月),Flipkart損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務費用,其中,“衍生的金融工具”成為虧損的主要因素,具體損失由2017財年的430.9億盧比(約合6.1億美元)增長了近10倍,達到2018財年的4093.7億盧比(約合57.8億美元)。
此外,Flipkart近來推出了一系列自有品牌(例如MarQ、SmartBuy),品類多樣。
Flipkart年收入的主要貢獻者之一是其在節(jié)日前后推出的、通過大幅折扣吸引客戶流量的大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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