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
Grailed復古優(yōu)選跨境百科2022-03-2420600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6號)對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做出了以下規(guī)定。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屬于外貿企業(yè)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已辦理稅務登記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fā)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yè)。
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yè)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不適用《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
希望上述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本文內容根據網絡資料整理,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金鑰匙跨境贊同其觀點和立場。
轉載請注明,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