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商標駁回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jīng)商標局審查違反商標法而不予注冊,是商標申請過程中常見的審查結果。
但商標駁回又分為“全部駁回”與“部分駁回”。
申請者如對申請結果有異議,也可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審查意見。
那么,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有哪些呢?1、對商標名稱的要求缺乏相關認識在注冊商標前,要知道,有關國家有哪些商標名是不允許注冊的。
2、缺少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質疑在注冊之前,先要對近似商標進行查詢。
第30條《商標法》第10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與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注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不予公告。
3、新申請的商標有共同的或缺少明顯的名稱在第十一條中,新的商標法規(guī)定,下列標志不能作為商標注冊:(1)該商品只有一般名稱、圖形、型號;(2)只直接列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和其他特征的;(3)其他方面沒有明顯特點。
4、審查人的主觀意見導致的不通過復審眾所周知,商標評審是由審查者手工審核的,不同的審查者由于對其專業(yè)觀點的審查存在差異,則其評審結果也會存在一些偏差。
5、審查制度越來越嚴格,政策改變或者各國的特殊要求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嚴格的商標審查標準。
例如,美國商標。
在美國,要求商標注冊與中國的“先注冊,再使用”不一樣,美國商標是以在先使用的注冊原則為基礎,要求申請者首先使用商標,然后提交注冊申請。
此外,美國商標對于申請資料、使用證據(jù)的提交要求越來越嚴格,有些不當使用證明書(PS或標簽不合格),是駁回商標的原因。
以上就是商標駁回的幾個原因,希望對您有幫助。
本文內(nèi)容根據(jù)網(wǎng)絡資料整理,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金鑰匙跨境贊同其觀點和立場。
轉載請注明,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