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到知識產權時,需要先明確該知識產權的具體類型,再根據類型的不同明確其具體的保護內容。
平時經常接觸的知識產權類型主要為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如圖8-1)。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利用電子數據處理技術進行貿易活動的電子化商務運作模式,其核心是“數據信息”,而這些數據信息的內容大多是一連串的文字、圖形、聲音、影像、計算機程序等作品,這些客體都涉及商標、專利、著作(作品)等不同種類的知識產權。
商標權商標是能夠將一家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區(qū)別開的標志。
一般而言,商標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等要素或其組成構成。
但同時,商標也可以由以下元素單獨或組合構成:圖形、符號、商品的形狀和包裝等立體特征、聲音或氣味等不可視標志,或者作為區(qū)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特征使用的顏色等。
需要明確的是,商標有使用商標與注冊商標的區(qū)別。
使用商標是指商業(yè)經營者使用一個標識將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與他人的相區(qū)別,這種商標不需注冊。
注冊商標是商業(yè)經營者向相關授權機關(一般為各個國家(地區(qū))的專利授權機關)提出申請并獲得授權的標識,一般會在商標右上角加“?”表明該商標已注冊。
相較于使用商標,注冊商標因獲得授權并公開而更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平時跨境電子商務中所遇到的商標權,即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指的是商標授權機關依法授予的,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和禁止他人侵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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