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海事工業(yè)管理局 (MARINA) 局長索尼婭·馬拉魯安 (Sonia Malaluan) 在最近的一次簡報中表示,該局將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對國內船舶實施國際海事組織 (IMO) 規(guī)定的船用燃油0.50%硫含量上限。
Malaluan表示,雖然硫排放上限政策的遵守率很高,但考慮到合規(guī)所需的高昂成本,一些擁有更多船舶的航運運營商將獲得延期。
延期僅適用于根據 MARINA Advisory (MA) No. 2024-35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向 MARINA 提交船舶特定實施計劃 (SIP) 的航運運營商。
該咨詢提供了關于實施監(jiān)督和執(zhí)行第 SR-2020-06 號海事通告 (MC) 的補充指南,該通告強制執(zhí)行 IMO 硫上限政策。
SIP是指船舶為遵守低硫燃油(LSFO)使用而準備的過渡計劃。
延期也不會超過五年,或者只到2029年。
Malaluan指出,MARINA已經根據其SIP向一些航運公司發(fā)出了延期。
IMO《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公約)附件 VI 要求非排放控制區(qū)的所有船舶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將其燃料的硫含量從 3.50% 限制到 0.50%。
菲律賓批準了 MARPOL 2018 年附件六。
該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船舶,無論它們是在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進行國際航行,還是僅在《防污公約》附則締約方水域內進行國內航行。
硫上限政策(也稱為 IMO 2020)旨在減少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量,以便為世界,特別是居住在港口和海岸附近的人們帶來健康和環(huán)境效益。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該政策已按照全球實施時間表對從事國際貿易的外國國旗船舶和菲律賓國旗船舶執(zhí)行。
對于國內船舶,MARINA 決定于 2025 年 1 月實施該規(guī)則,以幫助減輕對國內航運公司的成本影響,并為石油供應商提供時間來獲取合規(guī)燃料。
關于當地低硫燃油的供應,Malaluan 指出,“供應跟隨需求”,一旦航運運營商繼續(xù)遵守該政策,那么“這種燃料的供應也會增加”。
根據MC SR-2020-06,MARINA還允許采取其他合規(guī)措施,例如使用液化天然氣等替代燃料、安裝廢氣清潔系統(tǒng)或硫含量為每立方米0.50%的合規(guī)船用柴油/m 或更小。
與此同時,MA 2024-35 表示,已經使用餾分油或混合物的船舶可能會改用硫含量為 0.50% m/m 的燃油,并需要完成 SIP 并附在船舶的安全管理系統(tǒng)手冊中。
航運公司必須始終保存其能源部認可供應商簽發(fā)的燃油文件記錄。
直接交付到船舶或通過航運公司的燃油儲罐/設施交付的燃油的硫含量應通過符合 MARPOL 附則 VI 第 14.5 條規(guī)定的燃油交付單 (BDN) 記錄,作為 MARINA 要求的標準文件其中包含有關燃油輸送的信息。
BDN 也應自簽發(fā)之日起一年內妥善保管。
BDN 應附有所交付燃油的代表性樣品,也稱為 MARPOL 交付樣品,由船舶/運輸公司保留。
認識到使用中和船上樣品的測試變異性的固有水平,MARINA 采用了 IMO 對船上抽取的樣品硫含量最大限制為 0.53%。
如果無法獲得低硫燃油,船公司應提交經其供應商正式認證的燃油不可用報告。
為了幫助監(jiān)控合規(guī)情況,Malaluan 表示,他們將于明年實施其海上能源需求信息和分析軟件,該系統(tǒng)將收集必要的環(huán)境參數,并根據運輸活動快速估計運營船隊的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量。
MARINA 還將與菲律賓海岸警衛(wèi)隊合作,馬拉魯安指出,菲律賓海岸警衛(wèi)隊擁有人力來幫助執(zhí)行該政策。
以上便是本期金鑰匙跨境為您分享的全部內容,若您還有任何國際物流方面的服務需求,請咨詢金鑰匙跨境專業(yè)的國際物流顧問。
本文內容根據網絡資料整理,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金鑰匙跨境贊同其觀點和立場。
轉載請注明,如有侵權,聯系刪除。